冀直妇字〔2016〕5号
河北省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
关于开展“三八”节纪念活动的通知
省直各部门妇委会:
为隆重纪念“三八”国际劳动妇女节106周年,团结带领省直广大妇女认真落实省委、省政府的工作部署,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为建设经济强省、美丽河北贡献巾帼力量,省直妇工委决定开展庆“三八”系列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中央、省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,以解放思想大讨论和省级机关作风整顿活动为契机,围绕“做智慧女性、创美好生活、建美丽河北”目标,表彰先进典型,激扬巾帼之志;弘扬传统美德,彰显巾帼之美;崇尚勤学笃行,提升妇女素质;宣传基本国策,维护妇女权益,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,切实为打好河北经济社会发展翻身仗做出积极贡献。
二、活动安排
(一)举办省直庆“三八”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
1、活动时间:2016年3月4日上午9:00
2、活动地点:省直工委党校(石家庄市建国路622号)三楼会议室
3、活动内容:①表彰在巾帼建功、志愿服务、家庭建设方面表现突出的集体、个人和家庭。②邀请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著名专家张魁明做“反家庭暴力与婚姻家庭维护”专题讲座。
4、活动要求:各单位妇委会主任或委员(1人)参加,参加人员名单请于3月1日下午5:00前通过QQ群、微信群报妇工委。
(二)开展“智慧女性•书香家庭”读书征文
1、活动时间:2016年3月
2、征文内容:作者可以任选以下内容立题:阅读感受(如阅读的意义和作用、阅读心得体会等);智慧女性的书香人生(如阅读如何改变了女人心态、增强了人生幸福感等);书香家庭建设(如家庭参与阅读的引领、培养孩子热爱读书的兴趣等);和美家庭建设(如良好家风的传承、“爱情”保鲜的妙招、家庭和睦之道等)。题目自拟,体裁不限。
3、征文要求:征文作者只限女性,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,字数在1000-2500字之间,注明作者姓名、工作单位、地址、手机号码等,每单位最少上报3篇,以word格式发送至妇工委邮箱。妇工委将评选出一、二、三等奖,并择优推荐到全国“书香三八”活动组委会。
(三)开展“三八维权月”活动
1、活动时间:2016年3月
2、活动内容:加强妇女法治宣传教育,通过“红丝巾”法律宣传小分队、木兰有约等组织开展法律讲座、维权志愿进社区、婚姻家庭研讨、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,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、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等与妇女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,引导妇女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,依法维护自身权益。
3、活动要求:各单位妇委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,组织开展心理疏导、法律帮助、困难帮扶等适合妇女和家庭特点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,引导广大妇女自觉履行法定义务、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提高认识,精心组织。各单位妇委会要把开展好“三八”节纪念活动,作为今年妇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,从部门实际出发,围绕主题、因地制宜、精心策划,组织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、特色鲜明的纪念活动,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。
(二)突出重点,大力宣传。要以“三八”节纪念活动为契机,宣传省直妇女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,为省直妇女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。要深入挖掘、表彰、宣传本单位优秀妇女典型,激励妇女弘扬“四自”精神,立足岗位,创先争优。
(三)求真务实,服务妇女。要把开展“三八”节纪念活动与为妇女群众办好事、做实事、解难事结合起来,使妇女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以及妇女组织的温暖。
每项活动结束后,要将活动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妇工委,并上传至河北机关党建工作在线考核平台,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底考核重要依据。
电子邮箱:hebszfgw@163.com
联系电话:87801275
QQ群号:196558725
河北省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
2016年2月24日